发布时间:2018-01-17
关于参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网上专题班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监察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网上专题班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函〔2017〕282号)要求,现就参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网上专题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局副处级以上干部。
    二、学习安排
    (一)参加学习人员根据分配的用户账号(统一发至个人办公邮箱)登录网络学院http://aj.saws.org.cn开始学习,学习时间为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4月15日。
    (二)参加学习人员首次登录后,首先补充完善个人信息(单位信息要填写所在单位部门的规范全称),核对已有的身份证信息,并阅读网络学院首页左侧的学员操作手册,熟悉操作后进入课程学习。自行修改用户名和密码的请务必牢记。
    (三)学习课程分必修课和选修课,完成一门课程学习后,需进行该课程评估和练习测试,测试合格记为有效学时。参加学习人员完成规定学时并通过在线考试后方可准予结业。
    三、有关要求
    (一)此次在线专题学习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系统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轮训活动的主要内容,也是我局本年度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各单位(部门)要按照总局和我局党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要求和安排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督促,扎实开展好在线学习。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率先垂范。每名处级干部都要坚持认真学,深入学,合理安排学习计划和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完成学习任务。
    (二)要统筹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加强研讨互动,强化学习效果,牢牢把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确保学习培训取得实效。
    (三)要坚持联系实际,学思结合、学用贯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新论述、新要求,作为科学谋划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南,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化为推动煤矿安全监察事业不断发展的强大动力。
    (四)参加学习人员于3月31日前完成学习和考试,并将结业证打印后统一交人事培训处。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网上专题班的通知


bt365网址办公室
2018年1月17日

 

 

 

 

 

 

 


本局:局领导。
 

相关下载:
安监总厅人事[2017]28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网上专题班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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