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内容统计分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8


各监察分局,机关有关处室:
    为进一步改进监察方式方法,提升监察执法效能,增强预防性技术监察和年度监察情况通报的针对性,避免煤矿安全监察工作重现场检查、轻分析总结现象发生,根据二季度工作会议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15年度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内容进行统计分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监察分局要高度重视对安全监察执法内容的统计分析工作,要建立有关分析制度,对矿井和区域煤矿分别采取纵向解剖和横向对比的方法进行分析。
    纵向解剖分析要做到对某一煤矿历次开展的监察情况进行具体比对,查找盲点和盲区,解决多次监察仍存在大系统、重要作业场所、图纸资料和制度等重点项目查不全、查不透或重复查的问题。
    横向对比分析要做到对某一区域的煤矿进行统计分析和综合比较,查找问题是否具有共性或普遍性,解决重点查、查重点或监察执法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对横向对比分析的安全监察执法内容,各监察分局要按地市监管煤矿和省属(直属)矿业集团公司管理煤矿分别建立季度统计分析台帐(样表见附件),并于下一季度的首月10日(2015年1季度于4月底)前以文件便笺方式通过省局办公网上报。台帐填报自2015年一季度起至全局办公网实现统计分析功能止。
    二、机关各专项监察组要对本组开展的专项监察执法内容每半年进行一次统计分析,提出专项监察的总结材料,于7月10日和2016年1月10日前完成,同时报有关处室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
    三、机关各业务处室要按照职责对分局上报的统计分析台帐或办公网安全监察执法内容统计分析和专项监察组报送的总结材料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本处室职责内安全监察执法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并形成总结材料,于2016年1月中旬报分管局领导和安全监察处。
    四、各监察分局、各专项监察组、机关各业务处室要高度重视安全监察执法内容的统计分析,充分运用好统计分析的成果,推动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
    五、省局将并在六月中下旬听取一次统计分析情况汇报。请各监察分局按地市监管煤矿和省属(直属)矿业集团公司管理煤矿、省局机关六个专项监察组按照职责要求对今年1至5月份开展的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查出问题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形成汇报材料。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 纪炜华 电话:0531-85685359)

    附件:《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内容统计分析台帐》样表


bt365网址办公室
2015年4月22日

 

 

 

 

 

 

 

 

 

 

(信息公开形式: 依申请公开)
本局:局领导,省局机关六个专项监察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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